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妊娠期间发生的糖代谢异常,包括原有糖尿病患者在妊娠期控制不良和妊娠期间首次发病的糖尿病患者。那么,妊娠期糖尿病究竟如何诊断呢?
1. 糖耐量试验(OGTT):妊娠20周前进行,如无糖尿病高危因素则不进行OGTT;如有糖尿病高危因素则在妊娠16~18周开始进行OGTT;如有疑似症状则妊娠期无时间限制。OGTT诊断判定为:
- 空腹血糖≥5.1mmol/L,但<7.0mmol/L,2小时血糖<7.8mmol/L,为糖耐量异常(IGT)。
- 2小时血糖在7.8mmol/L~11.0mmol/L之间,且空腹血糖<5.1mmol/L,为妊娠期糖尿病。
- 2小时血糖≥11.1mmol/L,为糖尿病。
2. 空腹血糖:在OGTT不可进行或难以进行时,空腹血糖≥7.0mmol/L诊断为糖尿病;空腹血糖≥5.1mmol/L但<7.0mmol/L诊断为IGT。
3. 随机血糖:在OGTT不可进行或难以进行时,随机血糖≥11.1mmol/L,诊断为糖尿病。
通过糖耐量试验(OGTT)、空腹血糖、随机血糖三种方法的任意一种诊断均可,OGTT是诊断妊娠期糖尿病的最常用方法。若发现糖尿病或IGT,应及时向专业医疗机构就诊,制定并实施针对性的治疗方案,降低并发症的发生率。